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孙新明 通讯员 张宏艳 邹军) 近日,市城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玉潭街道茆田社区一居民家疑似液化气泄漏,该局燃气办迅速行动,联合玉潭中队、社区相关分管人员深入现场开展调查。
经现场检查,此现象为茆田社区一间废品回收站内非法回收、私自拆解报废液化气钢瓶而倾倒残液,导致现场产生一股刺鼻的气味。现场存有收购而来的报废液化气钢瓶,而且该废品回收站不具备回收处理液化气钢瓶的相关资质,也没有任何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虽然是报废的液化气钢瓶,但液化气钢瓶中仍然残留危险化学物质,一旦泄露或遇到电或明火,特别是私自切割时,极容易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回收站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收购的废旧50KG液化气钢瓶1个、15KG液化气钢瓶32个、5KG液化气钢瓶2个进行扣押,送往相关资质机构做报废处理。同时,燃气办主任廖强耐心详细地对废品回收站负责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宣解,让其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并要求废品回收站落实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以及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回收报废液化汽钢瓶的行为,筑牢安全防线。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严格落实燃气监管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及时防范和化解燃气行业风险隐患,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他同时温馨提醒:液化气钢瓶属易燃易爆的特种设备,国家禁止收购。私自收购、切割液化气钢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意外,将严重危及周边建筑物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如果家中有废旧的液化气钢瓶,可联系专业气站前来回收,不得擅自当废品转卖。更不得私自乱倒液化气残液,私自乱倒液化气残液隐患很大,首先,残液的气味很难闻,容易污染空气,闻到后会引起人们的恐慌。其次,残液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对水质、土壤、树木造成污染。另外,残液比空气重,与空气接触后易挥发成爆炸性气体。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