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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温馨提示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喻靖 2019-11-05 1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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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我市城乡居民,具体包括我市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市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除下列人员可新增参保外,其他城乡居民未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新增参保手续,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含28天)取得我市户籍并按照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入籍人员或大中专院校毕业、退伍和刑满释放等回原籍人员,可分别在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相关证明签发日期60天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财政补助)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在本年度未间断参加长沙地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宁乡户籍参保人员,因故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在停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财政补助)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二、缴费标准

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年,其中集中缴费期间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1-2级的残疾人和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以下简称财政补助人员)的“五类人员”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已经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集中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流程

(一)曾参保人员的缴费流程

1.2016年以来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般人员(非财政补助人员)的个人缴费核定由湖南省税务局通过系统统一进行,参保人员可直接缴费续保,但参保信息登记有误的,须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先到所在乡镇(街道)修正参保信息、税务系统缴费核定后再进行缴费;

2.在我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人员只需乡镇(街道)进行参保缴费信息核定即可,无需缴费。

(二)新参保人员的缴费流程

以前年度未参保人员即新参保人员须先带户口簿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办理新增参保登记,税务系统进行缴费核定,再由参保人自行缴费(财政补助人员无需缴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可选择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流程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宁卫政发〔2019〕10号】。

五、参保缴费方式

(一)通过“湘税社保”APP或湖南省税务局官网“湖南税务社保费网上缴费系统”(http://hntrapp.hunan.chinatax.gov.cn/hntaxweb/)缴费;

(二)通过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分别在镇村设立的智能POS机、助农服务点和便民服务终端缴费;

(三)通过长沙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华融湘江银行、中信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缴费;

(四)通过长沙银行、湖南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华融湘江银行网点柜台缴费;

六、参保缴费注意事项

(一)2020年1月1日后续保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自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2020年4月1日后续保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

(三)2020年7月1日后续保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财政不予补助,参保人员需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总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缴费。

七、服务联系电话

税务部门服务电话:87805319、87801865

医保部门服务电话:87892498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喻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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