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芳
1981年刘少奇的稿费作为党费上缴,中组部的收据批件。
1983年,中组部为王光美上缴刘少奇的党费开出的收据。
在刘少奇同志纪念馆的展厅里,陈列了一份编号为0008的刘少奇党费收据和一份中共中央组织部(81)组建字769号文件,文件即是王光美将出版刘少奇《论党》的稿费作为刘少奇的党费上缴中组部的收据批件。
党费收据全文为“今收到王光美同志送来刘少奇同志自愿多交的党费,计人民币柒佰贰拾伍元零捌分”。收据日期:“1983年5月5日”并盖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的公章。
有的同志可能会问,刘少奇不是在1969年就逝世了吗?怎么王光美还要帮他交党费?
原来,刘少奇生前曾嘱王光美将他的全部稿费上交给党组织。王光美多次收到的刘少奇的稿费均按数额的多少,分别交给了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或刘少奇所属的党支部。因此,刘少奇平反后,王光美仍按刘少奇指示将稿费作为他的党费上交。
1981年10月25日,王光美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转中央组织部写信,信中要求将刘少奇《论党》的稿费2471.46元作为刘少奇的党费,并请指定接收刘少奇稿费的单位。12月底,王光美收到了中组部的党费收据和文字批件。批件如下:
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转王光美同志:
送来的出版《论党》稿费二千四百七十一元四角六分收到,收据已当面交给送信人。王光美同志及其子女还提出把少奇同志著作的版权和再版稿费交给党来处理,这种关切和忠诚党的事业的高尚品德,是值得我们党内同志尊敬和赞扬的。
经研究,同意将上述款项作为少奇同志党费收下,并按照王光美同志的意见,今后凡出版和再版少奇同志著作的稿费,一律作为少奇同志的党费,可由出版社直接交给中央组织部。
顺致
敬礼!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廿六日
抄送:国家出版局党组
稿费自己不用而是当作党费上交,是不是刘少奇生前很富有呢?在革命战争年代,刘少奇的生活一直是很俭朴的,尤其在伙食方面。由于他有肠胃病,吃东西很受限制,加上他又对自己要求很严格,所以给他做饭的炊事员很犯难。早在抗战期间,他在河南竹沟工作的日子里,每次都是用一个破脸盆煮点稀饭,烤上几片馒头,夹点咸菜、青菜就算一顿饭了。1942年从苏北回延安的路上,在山东分局住了一段时间,组织上为了照顾刘少奇的身体,为他设了一个小伙房,但他多次要求一切从简。而实际上伙房里只有两只盘子、两只碟子、两只粗瓷碗、一把菜刀、一只小铁锅,平时见不着米面和肉食。他吃饭很简单,炊事员想多炒几个菜,他根本不同意。因为条件艰苦,到了延安后,刘少奇的胃病几次发作。1945年,延安一带遇上大旱,生活物资供应十分紧张,刘少奇就带头挖野菜充饥。可是,他也并不是没有机会改善伙食。一次,报社送来了2000多元稿费,勤务员接到后,心想:这回有了稿费,可得好好给刘少奇改善一下,让他补补身子。想不到把钱送到刘少奇那儿,他却坚决不要,一定让把钱退回去。勤务员不高兴了:“写文章付出了劳动,给稿费是名正言顺的事,难道这也算特殊化?”刘少奇看到他不了解自己的作法,就耐心解释道:“现在敌占区的老百姓都没有饭吃,解放区群众生活也有困难,咱们替人民办点事儿不能额外再要报酬,要尽量减轻人民的负担。”结果,硬是把稿费退了回去。有的稿费刘少奇干脆把它当作党费上交党组织。如他把撰写《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所得稿费就全部缴纳为党费。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虽身居高位,但始终以一个普通共产党员要求自己,所得稿费全部上交为党费,带头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尤其是三年困难时期,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刘少奇的粮食定量一减再减,不吃肉食,不要特殊照顾。他从不计较工作条件,在生活问题上始终坚持低标准,从未就这类问题提出过什么特殊要求。
刘少奇的住房并不阔气。1952年以前,他住在中南海万字廊,这是一幢旧式房子,共三间,一间是办公室,一间是会客室,一间是卧室。因年久失修,都已十分破旧。房子里生活设施十分简陋,烧水做饭用的都是煤炉子。
刘少奇的卧室更简单,除了床和书架以外,只有两个凳子,进去四五个人就显得很拥挤。有一天深夜,周恩来有急事找刘少奇商量,工作人员把他引进了卧室,同来的还有三四个同志,结果卧室里没地方坐了,有的人坐在床上,有的人只好站着。工作人员要去搬几张凳子,同样以严格自律,周恩来忙劝阻:“不用,不用,我们很快就谈完。”结果,他们谈了几十分钟才结束。多年的工作,给身边的工作人员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刘少奇和周恩来这些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脑子里装满国家大事,为把国家建设好,使国家快点富强起来,有一种紧迫感和高度的责任心,只要能办公,什么时间、地点、条件、形式,从来都不讲究。
1963年以后,刘少奇一家住在福禄居的三合院平房里。为了节省煤,冬天他就让孩子们和警卫人员住在一起。那时,刘少奇夫妇的工资,加在一起总共只有500多元。但家里人多,各项开支多,把必要的花销一除,手头不能不说是有点儿紧。
他们夫妇每月交党费25元(当时刘少奇每月交20元党费,王光美交5元,超出规定好几倍),刘少奇买烟、茶和其它生活用品100元,全家人的伙食费150元,给保育员的工资40元,每月的房租、水电等费用起先是40多元,后来增加到60多元。再除掉孩子们的生活费,住在中南海家中的外婆零用钱,就所剩无几了。可刘少奇还要用之接济帮助有困难的亲朋好友。(作者系刘少奇同志纪念馆研究馆员,中国中共文献研究会刘少奇思想生平研究分会常务理事。)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