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李先强)8月3日,市农业局举行首批《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现场30位农药经销商拿到《农药经营许可证》,标志着我市农药经营行为正式迈入法治轨道。
据悉,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同时,《农药管理条例》还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提出更高要求。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市农业局及时做好门店摸排、登记、宣传、培训等办证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市700多家农资店已全部通知入户,425名从业人员已取得培训合格证。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先强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