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于6月11日、12日、13日进行,我市分别设置一中、四中、十三中、实验中学、玉潭中学5个考点。为营造良好环境,保证考生正常学习、休息和考试,现就学考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届时将有部分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二、严格控制噪音等环境污染
1、临近学考及考试期间,在全市考点周边进行的各项活动,噪音、废气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2、学考期间,各考点及周边建筑施工单位必须24小时停止施工;
3、学考期间,禁止各种广告宣传车辆在各考点周边用高音喇叭进行播放;
4、学考期间,各考点周边禁止举行各种庆典活动,禁止燃放烟花鞭炮。
请全市人民和各单位自觉遵守,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特此公告。
宁乡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