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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业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先强 彭阳 编辑:陶湘 2018-04-19 09: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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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李先强 通讯员 彭阳)4月17日,记者从市交运局获悉,因湘宁驾驶员培训学校(下称“湘宁驾校”)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大客车、大货车驾驶员培训,已向其下达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机动车驾驶员A证、B证培训经营;没收违法所得32530元,并处162650元罚款。据悉,湘宁驾校已于3月8日停止机动车驾驶员A 证、B证培训经营,并于4月16日缴纳全部罚没款。

3月8日上午9时,市交运局城区交管站执法人员在白马中学原湘宁驾校训练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训练场不符合国家大客车、大货车教学培训标准;湘宁驾校教练员刘某某正在使用湘AK85*学衡山牌客车培训学员从事机动车驾驶员A3科目二练习,同时刘某某无法提供湘AK85*学教学车辆证及其他有效证明。

经调查,自2014年12月5日起,湘宁驾校的经营范围核定为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C1、C2),但至少招收培训了4名A1和A3的机动车学员,合计收取学费32530元。3月23日,执法人员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被询问对象均承认以上事实。3月25日,执法人员对湘宁驾校负责人王某某进行了询问,其承认驾校在不符合标准教学车辆场地使用无教学车辆证的教练车培训学员,以及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大客车和大货车驾驶员培训的事实。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市交运局向湘宁驾校下达了上述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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