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范婷)众所周知,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私自种植罂粟,哪怕种一株也是违法行为。然而,就在4月24日,县公安局资福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意外发现,辖区居民周某和谭某分别在自家菜地种植了27株和22株罂粟,自称是为了“做菜更美味”。当即,罂粟被全部销毁,两名村民都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接受治安处罚。
据悉,资福镇居民周某意外听说炖菜时加入罂粟壳,味道会更鲜美,于是从一癌症患者处获得了几粒罂粟壳,然后将其中一粒种植在自家菜地,至查获时已生长出27株,谭某在周某家吃饭时,获此信息,从周某处要得罂粟壳一粒也种植在自家菜地,至查获时已生长出22株罂粟。得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两人均后悔不已,幸好发现及时,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两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据公安民警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民警也提醒广大市民,种植罂粟犯法,超过500株就涉嫌刑事犯罪。市民平时看到罂粟花,要及时拨打110进行举报。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范婷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