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滥用远光灯造成交通事故的事件屡屡发生,城区行车乱开远光灯,不但是陋习,更是违法行为,而且还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现状 部分司机行车喜欢开远光灯
为了进一步直观地了解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用灯习惯,12月2日,记者在人民路、春城路以及白马大道三个路段分别以步行和驾车的方式进行了观察,对路上行驶的车辆灯光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12月8日晚上6点整,在人民路大西门路段,路灯已点亮,路上能见度非常好。即便如此,过往的部分车辆依然毫不吝啬地开起了远光灯,灯火璀璨,让人不敢直视。记者在路边站了近20分钟,平均20辆车中有2辆车开的是远光,并且无变灯的意识。
晚上7点整,在白马大道南站附近,此时车流量还非常大,在近20分钟的蹲守中,记者对灯光使用情况进行了估算,平均15辆车中有2辆车一直使用的是远光灯,出城方向比进城方向数量少。
来到最后一站春城南路,已是晚上8点多,在这个照明度良好的路段,10分钟内呼啸而过的167辆汽车中,就有98辆汽车开着远光灯,比重占到了59%。在这个路段,记者还碰到了一辆改装了氙气大灯的车,即便他使用的是近光灯,它的刺眼程度还是比未改装小车远光灯要大,在这样的大灯照射下,记者会下意识地用手去遮挡灯光。
站在路边看远光灯,只会感觉到刺眼。但当坐上驾驶室,直面而来的灯光能让人有眩晕的感觉,眼前一片白茫茫。不光相向的远光灯太刺眼,如果后方行驶的车开着远光灯,前车司机也会受到影响。如果后面紧跟的一辆车开着远光灯,光束会直接打在前车左右及车内三个反光镜上,前车司机眼前明晃晃一片,同样会对看不清前方路况及行车造成影响。尤其是当后车远光灯照射时,前车司机无法判断与后车的距离。
调查 错误使用灯易出事
对于那部分爱用远光灯的司机,许多司机师傅都是直叹,应该把他们送去驾校重新学习考试。陈女士经常遇到对方司机亮大灯开车的情况,“有些司机在夜间行车时,总开着远光灯,甚至开着违规改装的氙气大灯,比探照灯还亮,当交汇车辆擦身而过时,对向而来的车前的挡风玻璃会是白茫茫一片,接下来是2秒钟的漆黑。”而这2秒对车速40公里每小时的车,就是22米的距离,可能在这段眼前发黑的时间内,车已经和某些物体“亲密接触”了。
赵先生为了让自己的小车车灯更“酷”、更“炫”,改装了灯色偏蓝的高强度氙气车头灯,他说:“我当初改装是为了车子好看,也为了自己可以看得更远,让别人为我让路。”不过赵先生也承认,有些对向而来的车子,因为受不了他小车的强光,司机会开启远光灯“回敬”他。
“其实在城里开车根本不用开远光灯,如果我看到别人开远光灯过来不变灯的话,我会闪灯提示下他,如果他还不变灯,我也打开远光灯,让他也感受一下被远光灯照到的感觉。”一位驾龄已有8年的易先生这样告诉记者。虽然易先生的做法看似比较极端,但当下很多司机朋友面对来车的远光灯照射时,都会选择这样做。
交警回应 被处罚事小,危及生命安全事大
远光除了影响司机对前方情况的判断,还会导致司机在受到强光照射后产生视觉暴盲,造成持续数秒短暂失明,对周围环境的判断能力大大下降。当这种短暂失明遇到行人、车辆或其他障碍物时,驾驶员来不及采取制动措施,从而造成交通事故。“乱用远光灯属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记一分,罚款一百元。”
机动车夜间在无中心隔离设施或无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应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处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而很多机动车驾驶员在此情况下,依旧使用远光灯,刺眼的灯光使相对方向来车的驾驶人看不清路面情况,容易引发车祸。
交警指出,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一些机动车车主为了让车灯更“酷”、更“炫”,置相关法律规定于不顾,擅自改装一种灯色偏蓝的高强度氙气车头灯,或擅自在机动车的前后灯上加装其它灯饰,刺眼的灯光严重影响他人的行车安全。交警呼吁广大驾驶员,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文明驾驶。
支招 如何应对晃眼的远光灯
针对开车途中遇到其他车辆打大灯的情形,交警总结了两种情形并给出提醒建议:遇到迎面驶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时,驾驶员不要正视远光灯,以减少对眼睛的刺激,尽量将视线下移至前方路面,然后闪大灯提醒对向车辆司机关闭远光灯;同时,一定要减速,以便及时看清前方的障碍物或行人。
遇到后方的车辆开着远光灯跟车行驶时,驾驶员也同样要尽量避免后视镜反射的强光对眼睛的刺激,可以通过调整视线角度的办法减少对折射光线的接收(车内后反光镜有防眩功能的可以无视,没有防眩功能的,可以手动调节反光镜底部的小扳手,改变反光镜角度达到防眩目的),在弯道或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往往是白花花的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所以尽量在看清楚后方的路况后再变道或转弯。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邬艳 彭小凤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