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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国家税务局温馨提示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 2016-10-31 1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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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您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同时,有权索取增值税发票。您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除自然人以外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之外,符合规定条件的, 在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等四项信息,不需要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宁乡县国家税务局

  投诉举报电话:87876040 8787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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