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状况及土地价值等因素,宁乡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调整为县城规划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玉潭镇、城郊乡、白马桥乡、历经铺乡、金洲镇、夏铎铺镇以及菁华铺乡的傅家塘、八家湾、桃林桥三个村,回龙铺镇的万寿山、新开河两个村,坝塘镇的金洲村和双江口镇的檀树湾、杨柳桥、长兴、长联、白玉五个村,总面积345.97平方公里)及双江口镇等20个集镇规划区范围。
二、征税标准
将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划分为五级,征税标准为:
二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10元;
三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8元;
四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6元;五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5元;七级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3元。
三、应税土地具体等级范围的划分
(一)二级: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1.东起沩水(汽车桥—南门桥),西至花明南路(楚沩中路—玉潭中路口),南起楚沩中路(汽车桥—花明南路),北至玉潭中路(南门桥—花明南路)的闭合区域。
2.粤宁装饰建材城。
3.东起花明南路,西至一环南路,北至八一路,南至楚沩中路,形成的春城商业广场、财富广场等的闭合区。
(二)三级: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1.东起沿江大道(南门桥—金亭路口(梅家田))、东沩路(金亭路口(梅家田)—东沩广场),西至花明北路(玉潭中路—一环路),南起玉潭中路(南门桥—花明南路),北至一环路(东沩广场—花明北路)的闭合区域。
2.东起花明路(八一路—一环路),西至一环西路(八一路—春城路口(人民医院)),南起八一路(花明南路与八一路交界处—一环西路),北至一环路(春城路口(人民医院)—花明北路)的闭合区域。
(三)四级: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1.东起宁乡大道(东沩广场—县国税局),西至三一九国道(一环南路—二环路),南起一环西路、一环路(楚沩中路—东沩广场),北至二环路(宁乡大道—三一九国道)的闭合区域。
2.东起沩水,西至一环南路(楚沩中路—白马桥卫生院)和老宁横路,南起二环路(老宁横路—沩水西岸),北至楚沩中路(汽车站—一环南路)的闭合区域(不含粤宁装饰建材城)
3.创业大道(沩水东岸—汽车东站)和宁韶公路与二环路东段、沩水的闭合区域。
(四)五级:
县城规划区范围内:
1.东起宁乡大道,西至三一九国道,南起二环路(宁乡大道—三一九国道),北至站前路(宁乡大道—三一九国道)的闭合区域。
2.东起白马东环线东段,西至金龙大道,南起白马东环线南段(至白马桥派出所止),北至二环路的闭合区域(含白马桥食品工业园)。
3.三一九国道(一环南路—二环路)、一环南路(楚沩中路—白马桥卫生院)和老宁横路与二环路(三一九国道—老宁横路)的闭合区域。
4.西起创业大道,北至沩水河畔和金洲新区南端,南至二环南路,东至澳洲路的闭合区域。
5.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民辰生化有限公司)、华夏中小企业园。范围:东起沩水,西至宁乡大道和东沩南路,北至长益高速公路。
6.宁乡县金洲新区规划区域。
7.夏铎铺机械工业园规划区域。
(五)七级:
1.县城中心规划区范围内以上未列举的区域。
2.双江口镇集镇规划区范围、道林镇集镇规划区范围、花明楼镇集镇规划区范围、东湖塘镇集镇规划区范围、煤炭坝镇集镇规划区范围(镇区总体规划图东至玉煤路与回龙铺镇交界处,西至省道S206、南至原坝能公司的竹山塘五亩冲工区、北至S206与菖丝、东山两村交界处。)、双凫铺镇集镇规划区范围(S209宁横公路35km+200m颗颗香米业地段至月华村部地段沿线500米范围和中部鞋都规划区范围)、回龙铺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含金玉工业园)、大成桥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含永胜工业园和二泉工业园)、坝塘镇集镇规划区范围、灰汤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偕乐桥镇集镇规划区范围、老粮仓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含中国老粮仓珠宝产业园)、流沙河镇集镇规划区范围、横市镇集镇规划区范围、青山桥镇集镇规划区范围、黄材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巷子口镇集镇规划区范围、龙田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大屯营镇集镇规划区范围、资福镇集镇规划区范围。
四、税额标准适用规则。
本方案以道路、街道为界线划分应税土地等级的,凡该道路、街道两侧临道路(街道)的应税土地适用土地等级不同的,按从高适用等级税额的原则计算应纳税额。
五、本划分范围由县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