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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第三组向县发改局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向雷红 吴晴 编辑:陶湘 2016-10-31 11: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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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10月10日下午,县委巡察第三组向县发改局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黎国希主持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谢政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巡察组第三组组长胡乾山代表巡察组进行反馈,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寄华作表态发言。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第三组于2016年5月至8月对县发改局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共宁乡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两个责任”、“六大纪律”,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听取发改工作汇报和相关专题汇报,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有关文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8月25日和9月20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胡乾山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发改局党组能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特别是在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抓班子带队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在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没有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行政工作,部分分管负责人没有找准工作岗位在廉政方面存在的风险点,管理制度上存在漏洞;纪检组履行职责能力有待提高,在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有效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存在不足;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审计提出的违反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不力;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规范,存在重大廉政风险; 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顾此失彼现象,项目监管流程存在漏洞,资金、项目争取信息和分配过程不够透明,资金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对下级单位监督管理不够严格,资金管理存在风险;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处罚不到位,随意性比较大;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负责实施的项目工程监督管理流于形式。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发改局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胡乾山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发改局党组要加强对党建工作和行政工作的整体谋划和部署,派驻纪检组要针对发改部门行业特点,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工作运行有序;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确保程序到位;四是加强干部管理,锤炼高素质队伍。

  刘寄华表示,县发改局党组完全赞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不打折扣、不留尾巴。一是高度重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抓好这次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认领、主动整改;二是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将及时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等,专题研究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深挖根源,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及原因;三是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坚决、彻底、深入地抓好整改,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建章立制将巡察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同时,要把整改工作与当前发改局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全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谢政对县发改局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县发改局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看待巡察整改。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做到不回避、不推脱,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端正整改态度,通过巡察整改来体现发改局党组和干部的忠诚和担当。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确保反馈问题的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要把握整改的契机,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要压实“两个责任”,驰而不息地正风肃纪,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通过整改推动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县委巡察第三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县发改局全体干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参加会议。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向雷红 吴晴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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