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批露了去年6月福建泉州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吴达君对应聘女大学生爆粗口一事的处理结果。吴达君被泉州文广新系统党委开除了党籍,撤销了相关职务。这一处理,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力度,彰显了从严执纪的决心。
事情起因于去年6月,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某院校大三女生吕某于12月通过网络投递应聘简历,双方约定了面试时间。因为应聘者没有按约定时间上门面试,负责招聘的吴达君在多次打电话联系无果后,以莫须有“觉得吕某声音与之前涉嫌盗窃财物的财务人员相似”的“罪名”,向吕某连发10条侮辱信息。因此吴达君收到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严厉处分。
相比以往媒体报道的官员辱骂群众和处理结果,有人认为对吴达君的处理有些“过重”,甚至感到有些“冤”,但如果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划出高标准和纪律底线不依,非但不会让众多党员干部接受教训,更会让群众对“从严治党”的诚意和决心产生怀疑。因为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第108条明确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所以作为党员的吴达君,触犯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丧失了作为党员的基本条件,损害了党的形象,无疑应该受到严厉处分。
爆粗口看似只是“不文明”“不拘小节”的小事,却暴露出了少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的淡漠和对党的纪律规矩的藐视。应该说,吴达君就是一面镜子,值得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党员干部不能目无法纪、过于任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划出高标准和纪律底线,对我们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容不得丁点儿给党的形象抹黑的行为。作为党员干部,应当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当好表率,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类似低级错误的再度发生。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灿荣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