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去房地产库存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那么,对房地产去库存怎么看,怎么做?
一、房地产销售回落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符合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过去十多年,房地产价格迅速上涨,房地产开发蓬勃发展,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住房条件,满足了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需求。但是,事物的发展,总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涨跌互递,是为了实现必要的调整,以实现发展的协调。房地产如果长期持续火爆,不但不可能,而且十分危险。试想,哪来这么多人住?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速度能否跟得上?资源和环境能否承载?随着人们压抑多年的需求得到满足,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房地产销售出现回落,是很自然的事。
二、房地产作为一种不能流动的区域性商品,有它的需求边界。一般来说,人均住房需求是40平米左右。宁乡140万人,外出30万人,外地来宁10万人,常住人口按120万人计算,每年的城镇化率1.2%,除去集镇容纳的,县城每年新增住房需求应该是40至50万平米。宁乡现在每年100万平米以上的销售,或统计数据包含了许多投资性需求,或不可持续,或宁乡的工商业发展成为外来人口的集聚地。商业铺面,一般一平米要有一万元的销售额,所以一个城市商业铺面的需求总量受到该城市社会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的限制。工业地产则一般要求一平方公里有一百个亿的产值。
三、房地产去库存能降低金融风险,激活经济资源。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房地产积压严重,成为了金融风险的重要源头,同时也是一些债务链条的结之所在。因此,房地产去库存,意义不仅仅是房地产企业解困,还能释放许多生产要素,促进经济发展。
四、房地产如何去库存呢?基本原则是市场调节,但政府要引导。去库存的逻辑就是减生产、降价格、促销售。我县的房地产价格已较合理,按照通行的收入房价比,也就是夫妇俩六年收入买一套房也基本吻合,从成本角度分析降价的空间也不大。在减少生产方面,政府可以考虑未开工的房地产项目允许暂缓,突破两年必须用地的限制。在促销售方面,政府可以考虑购买商品房作为安置房、保障房。另外,我们要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的兼并重组,有的房地产企业资金实力薄弱,开发水平不高,对出售的房产没有长期的质量保证,有的甚至连房产证都办不下来,应该淘汰。我们还要鼓励房地产企业走特色化发展之路,减少同质化竞争,为不同类型的消费群体提供不同价格、不同特质的房产。
(作者单位:县委党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陈小冬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