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11月18日,玉潭派出所成功将涉嫌扒窃的李某抓获。此前,李某在县城3路、18路公交车上连续作案。为了破案,办案民警采取了多项侦查举措,其中仔细观看的监控录像就达100多小时。
10月下旬,玉潭派出所民警在对全县扒窃案件相关信息进行研判时,认定发生在县城18路、3路公交车上的几起案件系同一男子所为,于是对其进行并案侦查。11月5日,18路公交车上再次发生一起扒窃案件。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通过调阅车内视频发现作案者又是一名男子。为了摸清该男子的落脚点,该所开展了大量排查工作,组织民警观看监控录像长达100余小时,终于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该男子作案前后均经过了喇叭口的某个小巷子。随即,办案民警加强了对该小巷子的监控,并安排机动力量加强了街面巡逻。11月18日上午8时20分,该男子再次出现在民警视野中,并被一举抓获归案。
据悉,该男子姓李,今年34岁。面对办案民警,他如实供述了自己多次在公交车上扒窃的犯罪事实。自2015年8月份以来,其窜至宁乡县城3路、18路公共汽车上,利用随身携带的挎包做掩护,对车上乘客实施扒窃共8起,涉案金额1万余元。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就此,县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读者,通过多年打击,我县扒窃案件的发案率大幅下降。但是,在公交车等人口密集的公共场合,还是要时刻提高警惕,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民警还总结出了这样的“反扒顺口溜”:车下注意人,上车莫挤门;钱财莫外露,乘车莫打盹;背包莫背后,电话莫说笑;手机莫挂脖,精力集中好;前堵后挤看背后,故意挤撞有小偷;贵重物品放胸前,严防扒手保安全。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蔡济时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