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我是在外宁乡人,年近八十,长期住在北京,亲闻熟知的朋友中有子为母、女为父洗澡的,打破了中国人自古以来“男女授受不亲”这一戒律。深感这些朋友及其家人是品德高尚的,他们为异性长辈洗澡也是孝爱的表现,在当今社会值得称赞。
多年前,我曾与一位当过“大官”的朋友交谈时,他很自豪地说:“我曾给我那失明的年迈老母洗过澡。当时条件很差,没有淋浴。”朋友回忆说,那次母亲说要洗澡,却行动不便,困难重重。儿子便郑重地对娘说:“我来帮您洗!”洗完后又替母洗了头发。事后母亲高兴地对儿子说:“现在我身上真干净了,如果不是你这个好儿子帮我洗澡,只怕我这一辈子身上都不会有今天这样干净了!”
这位“大官”后来多次对我讲:“按‘男女授受不亲’的伦理,这恐怕谁也不想干、不敢干。可是,不管你是官还是老百姓,都是妈妈生出来的,既然能生你,作为儿子又为什么不能为生身母亲洗澡呢!在医院,女护士为男病人洗下身不也是常有的事吗?”这位“大官”的行为使我特别感动。
前面讲的是子为母洗澡之事,再说件女为父洗澡的事。我有一位近邻,曾是我同事。他有三个女儿,个个大学毕业,现年在四五十岁之间,都为人妻、为人母了。前几年,她们那与我同岁的父亲突发脑溢血,经过及时有效治疗,但仍留下了行动不便的后遗症。无意之中,我得知他洗澡都是三个女儿轮流给洗的。因为“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作怪,我曾试探性问:“怎么不叫三个女婿轮流替他洗呀!”那朋友的夫人严肃而认真地对我说:“她们都是他的女儿,替爸洗澡有何不可呀!新中国都成立60多年了,旧思想早就该破了!”老夫人停了一会儿又对我说:“我三个女儿的儿女也都不小了,他们的母亲帮父洗澡也是‘孝’的直接教育呀!只要心不存杂念,女儿为父洗澡是无可非议的!”
我也是母亲之子,对于母亲衣食住行和医疗,我自己评价做得还可以,但对照本文中子为母、女为父洗澡之事,我却从未想过,从未做过,甚至连为父母洗脸、洗手、洗脚之事都未沾过边,可见我对父母的孝心与爱心远远不如文中朋友。他们是永远值得我学习的、敬佩的。我还进一步想,如果这样的事今后司空见惯,不再是“新闻”,我们的社会也就会更加文明了。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志珊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