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在宁乡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县征地办打出了一个宣传标语:“征收政策公开,操作过程公开,补偿结果公开。”这是县征地办规范我县征拆工作的治本之策,也是征地办代表县人民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只有做到征拆三公开,才能满足老百姓的期待,实现和谐拆迁,高效拆迁。
在2014年的行风评议中,县征地办名次落后。这释放了一个信号,反映了一种呼声,老百姓对我们的征拆工作还不满意,这项工作还有待规范。习近平总书记说,百姓的期待就是我们的行动,问题就是时代的呼唤。征地办的三公开,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
过去二十年,宁乡经济快速发展,征拆工作功不可没。广大拆迁户,舍小家,为大家,为项目建设积极腾地,支持了宁乡经济发展。广大拆迁干部,日夜奋战,保障了项目用地,保障了拆迁居民的安居乐业。但是,征地拆迁,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牵动敏感神经,工作艰巨复杂,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我县过去超快发展,时间紧、任务急,有时还是创造条件上,征拆工作容易跳环节、走捷径,难免留下后患。个别征拆干部法制意识淡薄、个人品质败坏,出现征拆不公、征拆腐败,损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这些原因,导致了征拆上访多、征拆难。其实,老百姓一般都愿意拆迁,我们拆迁补偿的标准一般也不低。为什么部分地方出现征拆难,问题出在操作程序、操作方法。依法拆迁、阳光拆迁,是化解征拆问题、规范征拆工作的必由之路。
依法征拆,能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严格遵守征拆的法律程序,反而最能提高征拆效率。《国土法》、《物权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拆条例》、省市县关于征地拆迁程序、补偿标准等相关规定,对征拆进行了全面的制度设计。这些制度设计,总结了征拆规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能保障征拆各方的合法权益、规避征拆风险,保障征拆目标的实现。如征拆中的公告、评估、听证等程序,能保障被征拆方的诉求渠道,实现和谐拆迁。与被征拆户不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时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征收补偿方案对被拆迁户补偿金额的决定权,被拆迁户不申请复议、不起诉情况下,征收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等制度设计,能保障征拆目标的实现。征拆前,要把征收补偿资金足额打入相关部门等,能有效防范烂尾征拆。征拆前,建设项目要论证审批,能防范征拆后的土地闲置。如果在征拆中我们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少些灵活性,少用些综合办法,反而会使征拆变得简单,征拆效率得到提高。
公开透明,是依法征拆的本质要求。只有公开,我们才能保障征拆的合法性、公平性,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才能有效打击征拆中的违法分子,实现和谐拆迁、快速拆迁。
(作者单位:县委党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陈小冬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