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打造省会次中心、构建幸福新宁乡”的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全县经济好中求快发展,根据省市工商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1.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登记提交材料中的验资报告,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和最少货币出资比例的登记限制,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2.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除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外资、金融、电信等19项前置许可外,其他前置许可调整为后置许可。
3.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将字号或字号行业置于行政区划前,突出字号特性。允许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其所从事行业。可直接核准冠“长沙”、“长沙市”行政区划字样的企业名称。允许企业使用含“家庭农场”字样的名称。
4.取消年检验照,实行年报备案制度。企业提交《年度报告书》,登记机关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5.优化注册登记服务。推行注册登记事前咨询“一口清”、事中指导“一次明”、办理过程“一次成”的“三个一”制度。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
6.支持园区经济发展。经开区范围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业务,授权经开工商分局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经开区、金洲新区辖区内的企业使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洲新区”开头字样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对园区(含乡镇园区)重点企业、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7.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用原经营场所、原前置许可有效证件、原字号名称转型升级为企业。
8.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授权工商所以县局名义受理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核、开业、变更和注销登记;允许农民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用途的前提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权)出资入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条件成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他企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联社。
9.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质、商标专用权质押和动产抵押登记进行贷款融资。
10.支持企业上市。引导和指导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按上市公司要求完善注册登记相关资料。
11.加大帮农护农力度。开展合同帮农,发展“订单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开展“红盾护农”,严厉查处合同欺诈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
12.实施商标战略。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注册地理标志,利用品牌战略扩大经营规模,带动生猪、粮食、烟叶、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鼓励企业开展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拓展国际市场。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跨区、跨省打假维权。
13.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应用电子商务开拓网上市场,建立新型销售模式;对通过网络销售宁乡特产的自然人,允许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直接开展网络商品交易。
14.加强消费维权。建立健全12315消费维权和网络市场监管体系,加强12315维权站的建设,着力培育一批12315示范点,实施消费投诉举报快办快结制度;组建消费维权知识宣讲团,深入推进12315“五进”活动。
15.壮大财源主体。在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通过合力整治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准入秩序,促进我县市场主体扩容增量,增加财税来源。与税务、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涉税信息交流,协助税务部门做好自然人股权转让税的征收工作,促进财税增收。
16.设立服务经济办公室。专职负责“双百”活动、项目工程等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工商所深入辖区企业走访,了解掌握并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