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近日,唐女士投诉,2011年自己的4万元现金经一熟人介绍存入某银行,存期为5年,说是利息比其它存款较高一点,2014年元月唐女士因家中需要用钱,便从银行取回存款,才知自己的存款变成了保险了,最后几经周折终于取回了自己的钱,不但没有利息,4万元变3.6万元,白白丢了400元。在此,宁乡县工商局、宁乡县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金融产品时,需明确服务的产品类型,注意区分其是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还是保险理财产品。在银行内接受工作人员介绍金融服务产品时需注意其身份,辨识其是银行工作人员、证券基金公司人员还是保险公司人员。购买银行代售保险产品时,实际收益应以合同中约定文本为准,谨防保险产品风险。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