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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督查通2014(二)

编辑:陶湘 2014-08-22 09: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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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督查通报
第2期
宁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4年4月9日

  市对县第一季度文明指数 测评迎检工作情况通报(二)

——城区基础设施

  在迎接“市对县第一季度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县创建办对城区基础设施进行了工作督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督查发现,大部分单位创建思想认识水平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氛围进一步浓厚,各单位在文明创建工作部署和“十大整治”工作安排动员会后迅速行动,对照各自工作要点查漏补缺,及时完善。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对基础设施和绿化亮化工程进行了排查、补损和更新。

  二是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多部门联动,多管齐下,合力维修维护,整体状况有了较大改观。

  二、存在问题

  1、城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路段不够明确、细化。

  2、城建公共设施维护、整修没有完全到位,整改不够彻底。

  三、督查意见

  1、细化权责,强化管理责任

  建议由县交运局牵头,以公交站牌广告载体单位为主,立即对公交站牌广告、公交站设施开展更换和修复工作,由住建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对城区各公益广告进行更换和修复工作,对城区破损路面、缺损井盖进行修复,由电信局对城区电信线路进行摸排,抓紧整改。

  2、增强创建责任,强化主体意识

  文明创建非一人或一部门之责。各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将文明创建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抓日常、重长效、促常态。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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