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的战略决策,这是适应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怎样依法、稳妥、有序地组织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解答人民群众对政策的咨询,近日《今日宁乡》报社记者专题采访了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胡定平:
记者: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生育二孩?
胡局长:不能,只是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可以生育二孩。此次中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不是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松懈,更不是全面放开二孩生育。对于不符合政策的违法生育,仍将按照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处理。
记者:什么是“单独两孩”?
胡局长:“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单独夫妇”。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与父母有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和与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记者:符合“单独两孩”条件,要求再生育的,现在能办理《再生育证》吗?
胡局长:符合“单独两孩”条件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在省人大决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之前,人口计生部门不受理“单独夫妇”办理《再生育证》的申请。符合“单独两孩”条件已经怀孕并要求生育的夫妇,经县人口计生局审核,可以为其提供《“单独夫妇”情况证明》,便于其进行相关诊疗活动、产前检查或生育。生育后,按省人大决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记者:“单独夫妇”现在生育二孩合法吗?
胡局长: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出台尚需时日,需要经过依法程序,由省人大修订《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单独夫妇”在省人大决定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规定时间之前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仍属违法生育,将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