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对一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中药饮片“红花”(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省崇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规格:中药饮片;批号:120601)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不符合规定,定性为劣药(报告书号:YP201310324)。
据了解,该企业以50元/公斤的价格购进上述药品40公斤,分别以不同的价格销售给63家涉药单位,销售货值金额共计3718.00元。根据现场检查、立案调查的实际情况,县食药监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刘淑兰 刘倬
编辑:陶湘
近日,记者从县食药监局了解到,该局对一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中药饮片“红花”(标示生产企业:湖南省崇善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规格:中药饮片;批号:120601)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不符合规定,定性为劣药(报告书号:YP201310324)。
据了解,该企业以50元/公斤的价格购进上述药品40公斤,分别以不同的价格销售给63家涉药单位,销售货值金额共计3718.00元。根据现场检查、立案调查的实际情况,县食药监局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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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淑兰 刘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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