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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思考篇】农贸市场管理

编辑:陶湘 2013-09-10 10: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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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工作(简报)
第16期

宁乡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3年6月7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县文明办、县创建办组织玉潭镇、城郊乡、历经铺乡、白马桥乡、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住保局、县环卫局、县市场服务中心等乡镇和单位对县城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在整治过程中,亦发现诸多管理漏洞,需引起重视。县文明办、县创建办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整理出几点思考性建议,供相关单位参考。

一、市场管理应注重防微杜渐,切勿让“星星之火”成“燎原之势”。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诸如乱搭乱建,乱堆乱摆,往往是从一两个商户开始,其他商户跟风,从而在整个市场形成气候,导致管理难度增加,管理矛盾升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尽早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对不良苗头露头就管、露头就打,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市场管理应坚持常态管理,切勿让“集中整治”成管理“唯一方式”。集中整治是治乱的有效手段,但往往使商户认为集中整治是突击行动,是为了应付检查,从而陷入“一整治就好转、一停止就反复”的怪圈。常态管理是市场管理最有效的手段和方式,相关部门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强化市场常态管理力度。

三、市场建设应着力民生需要,切勿让“马路市场”成“民生工程”。存在市场需求,才会产生马路市场。我县县城共有紫金路口、新城社区、东沩广场、城建投后侧、七星塘路口、三〇四社区、老宁黄路、城南嘉园路口、正农路口等10个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这些马路市场的形成与我县市场建设滞后有很大关系,例如在整个新城区(一环路与三环路之间)就没有规划建设农贸市场。“马路市场”不能代替为“民生工程”,在城市建设中应加大市场建设力度。

四、市场建设应重视科学规划,切勿让“短板市场”“带病上岗”。已建的杉木桥、北门、东区三个农贸市场都存在停车困难、功能分区紊乱、基础设施薄弱等市场“短板”,导致其运营和管理难度增大。目前,县城建投正着手建设新城大市场,历经铺正考虑易地重建东城大市场,两家单位应高度重视市场的规划设计,确保科学合理、功能齐全、便民利民。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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