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份开始,分两批在全县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医务人员服务资格确认机制,对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的临床医师实行“黑名单制”。其中,5家中心卫生院和5家县级医疗机构从4月份开始实施,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在今年第二批实施。日前,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就该“黑名单制”的实施,该局与相关医疗机构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近年来,我县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医保工作获得快速发展。在定点医疗机构探索临床医师医保执业服务资格认定制度,对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的临床医师实行“黑名单制”,是我县医保监管的一个新举措。该制度对医保服务资格的准入和退出有明确规定,将医保监管直接延伸到临床医师身上。在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认定后,定点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才能行使医务人员执业服务医师职责。对于具备医保执业资格的临床医师,医保监管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对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拒付医疗费用、警告、诫免约谈、终止执业资格、开除等处理。同时,将其纳入“黑名单”,就其医保执业服务行为进行严格跟踪管理,每月至少重点抽查一次。
据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对参保对象实行医疗服务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的现象,如有的临床医生通过大处方、大检查、滥用药等手段为自己牟利,在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和基金流失的同时,增加了参保对象的负担。去年的试点工作证明,临床医师医保执业服务资格认定制度是遏制这一不良现象的有效措施。去年,该制度在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试点,共有12名临床医师因违反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而受到了医保服务执业警告。其中,临床医生欧某因存在在多例医保病人身上使用高档次抗生素、超剂量使用中成药等滥用药行为,被诫免约谈,19000多元违规医疗费用被拒付,由其个人承担。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