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主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具体表现如下:
——忠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747件1083人,批准逮捕516件72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39件1348人,提起公诉665件1010人。
——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多措并举提高预防实效。2012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6人,移送起诉12件14人(含积案),法院已判决14件18人(含积案),均为有罪判决。
——不断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全面加强诉讼监督,重点加大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环节的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身监督并重,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宁乡检察在全市全省的影响和地位。
2013年工作部署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勇于肩负建设平安宁乡责任。
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坚持服务民生、保障民利,促进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提升。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黄、赌、毒”犯罪,努力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民生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和特殊人群犯罪,力争在检察环节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职责,勇于肩负建设清廉宁乡责任。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肃,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部门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坚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点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司法执法不公、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重点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涉农惠民领域的案件。切实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通过预防调查、犯罪分析、个案预防、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手段,不断加强以案释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健全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深入推进社会化预防工作。
三、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勇于肩负建设法治宁乡责任。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坚决依法监督和纠正诉讼中的执法不严和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监督,加大对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案件的监督力度。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行政机关正确履职的监督和对民事诉讼的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建立完善工作平台、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全程监督、适时监督,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专项工作,增强法律监督效果,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正,促进法治宁乡建设。
四、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勇于肩负创建宁检品牌责任。
大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对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决不姑息。加强纯洁性和先进性教育、宗旨观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坚持以党的建设促进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全面、正确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实现打击犯罪与教育群众、保障人权的统一。立足执法办案广泛开展教育培训,大力培养办案能手和业务标兵,为创建宁乡检察工作品牌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整理: 刘汉光 吴晴 贺美容 刘飞平 陈芳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