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市民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问题
7月28日,玉潭镇、县司法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7.28税法宣传日”活动,在县城大润发广场、人人乐广场和白马桥汽车站广场等处,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税法进行宣传,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7000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人次。
从2010年开始,我县将7月28日定为税法宣传日。三年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税法知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得到普及,依法治税、依法纳税等思想深入人心。为推进我县税收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现场,工作人员接受了大量群众的咨询。陈先生在益阳租门面做生意,租赁期已到,生意不理想,决定不继续经营。就押金退还问题,他与房东进行了协商,对方答应今年11月份退还。对此,他觉得不踏实,于是到现场咨询。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当即答复:在租金足额支付并确认房屋等设施未被损坏后,押金应该全部退还。根据实际情况,他还建议陈先生在双方完成相关确认、结算等手续之后,以对方打欠条形式确定押金退还事项。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龚再蓉 贺美容 彭丹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