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死,我也要和他离婚!”“离婚可以,赔偿我30万元青春损失费!”
近日,41岁的“少妻”与61岁的“老公”争吵着来到了县人民法院。负责调解的法官经过多方劝说,二人终于“和平分手”,丈夫获得6000元生活补偿。“儿子才出生43天,我丈夫就出矿难死了,后来跟苏剑波(化名)走到了一起。虽然他比我大20岁,但我想没关系,自己是再婚的,还带着这么小的儿子,找个大点的男人知道疼惜人。”周美美(化名)说。考虑到一个人拉扯孩子的不易,周美美与苏剑波恋爱一年后就结了婚,翌年又生下了一个女儿。但因年龄的巨大差异,两人常为家庭琐事争吵,甚至打架。
为了劝说这对共同生活20多年的夫妻继续走下去,承办该案的法官曾多次上门苦劝。“他们确实已经没有感情了,分开也是一种解脱。”考虑到两人的孩子均已长大成人,法官遂决定做一回“恶人”。
最终,经过耐心劝导,苏剑波同意还妻子自由,周美美自愿支付给苏剑波6000元作为生活补偿。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贺美容 周莹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