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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速递】八个月获利35万元被批捕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贺美容  宋一异  编辑:陶湘 2012-02-28 15: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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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毕业后,放弃公司技术员工作,以合法汽车租赁公司为幌子,实则进行往返于长沙和宁乡的非法道路营运,仅8个月时间非法获利达35万余元。2月21日,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黑车公司老板李四(化名)。

  寻求快速致富,技术员成为黑的公司老板

  李四,男,1979年出生,汉族,宁乡人,家住长沙市岳麓区咸嘉社区。李四2006年从湖南工业大学毕业后,来到中国网通湖南公司工作,任技术员。一心寻求快速致富的他于2009年底辞掉技术员工作,加入长沙天之翼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2009年4月在岳麓区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李四在成为该公司老板之一后,即谋划以公司为幌子,纠集社会车辆在长沙和宁乡之间进行非法道路营运。

  8个月非法获利35万余元

  据李四交代,公司设有一个后台调度室,设有四台办公电话,主要是进行业务联系用。招聘专人负责调度,具体工作就是负责接听旅客电话、配客和车辆的调度。另外两组共四人分别在宁乡县城步行街附近和长沙市湘雅附三医院附近负责喊客、发放名片。长沙一组人也负责喊客和发放名片。

  经营模式主要采取加盟,每台车的加盟费为2000-3000元,每台车每月收取1400-1600元的服务费。公司给加盟车辆确定的收费标准,根据路程距离为25元-40元/人不等,包车90元-160元不等。公司加盟车辆一般有20多台,最多的时候有40多台,最少的时候也有15台。2011年公司出车记录本叠起来高达2尺。据审查核实,仅在2011年8个月时间里,犯罪嫌疑人李某共收取加盟费、管理服务费44万多元,非法获利35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贺美容  宋一异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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