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2年元旦消费警示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2011-12-30 16:39:40
—分享—

  每逢要过节,各商家便使出促销“招数”,而铺天盖地的优惠活动也引爆了市民的消费激情。节日消费一年比一年火爆,产生的纠纷也一年多过一年。宁乡县工商局、宁乡县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元旦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节日临近,消费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一、霸王条款“傍”促销。不少商家为了聚集人气,会抛出诱人的折扣、奖品、赠品、返券甚至返现金来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其中,不排除部分商家利用所谓的“直销价”、“惊爆价”和“有奖销售”等噱头抛售积压商品、滞销商品甚至是假冒商品。另外如在票据上注明的“特价商品概不退换”、“赠品不保质量”等霸王条款都是无效的,消费者在参与商家的节日促销活动时,一定要事先对自己购买的商品心中有数,按需购买,并仔细查看价格、型号、生产日期等。

  二、关注食品安全首先要确保购买的食品包装完好无损,同时核实外包装上是否有完整的产地、厂址、厂名、电话;是否有产品级别或成分表;其次要注意掌握食品的相关常识,了解适用范围、适宜人群;还要注意选购具有国家认证标志的食品。

  三、网购或电视购物一定要慎重,一是电视购物或网购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其销售单位是否有合法经营资格等具体情况,二是不要轻信任何广告;三是购物时一定索要正式发票或销售凭据。

  四、别只顾便宜忘索发票,一定要保留好相关消费票据,如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15热线,以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编辑:陶湘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宁乡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