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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启动政府性资金监管新机制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李宏伟  吴喜梅  何永强  编辑:陶湘 2011-09-01 16: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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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9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于新凡主持召开我县加强政府性资金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宁乡经开区、金洲新区、国资公司、相关县直部门以及各乡镇党政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决定自9月1日起全面实施《宁乡县政府性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宁乡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两大文件的出台创新了政府性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是进一步深化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展。

  据了解,新出台的《宁乡县政府性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加强政府性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内容涵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政府性投资的项目资金,并按照“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划分为四类管理模式:一是对工业园区实行报备式管理,要求定期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向县财政局、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二是对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要求机关经费和项目资金分开核算,项目资金实行“双控”管理,由公司与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共同控制;三是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二级单位)及其开办的国有独资公司,要求其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规定办理;四是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开办的国有独资公司,要求其资金纳入乡财县管的范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按乡财县管的规定办理。同时《宁乡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提供担保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于新凡强调,出台这两大文件是基于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时也是加强监管和实际情况的需要,这将进一步规范政府性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防腐败问题。他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标准,严明纪律,确保政府性资金使用安全、快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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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宏伟  吴喜梅  何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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