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对人行道违停车进行智能锁车。孙新明 摄
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孙新明 通讯员 秦喜) “城管同志,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保证以后一定遵规守纪,做一名守法市民,再也不干这种蠢事了。”近日,在市城管局公安城管大队调解室内,男子文某将写好的承诺书、100元违停罚款和5500元遗失锁具赔偿金一并交给了市城管局,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了解,2022年12月6日14时27分,市城管局执法队员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汽车在中国人民银行宁乡支行附近人行道违停,由于当事人未在现场,且车上未预留电话号码,执法队员拍照取证10分钟后在该车贴上了“电子告知单”,要求违停车主携带相关资料到该局接受处理。当日19时55分,“电子告知单”后台系统提示“设备疑似破坏报警”。次日9时,执法人员到此路段进行核实,发现违停车已驶离,执法人员立即将情况反馈至辖区派出所,并与派出所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事人擅自拆卸并丢弃了“电子告知单”,执法人员当即联系交警部门,通过车牌号锁定了车子,调取了车主电话号码,并致电车主,告知其车在人行道违停并涉嫌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要求车主到市城管局接受调查处理。
2022年12月15日上午,在市城管局公安城管大队调解室内,执法人员对车主进行了普法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十七款之规定,对其人行道违停行为处以100元罚款。当事人对自己所做行为进行了道歉,诚恳写下了承诺书,并赔偿遗失的“电子告知单”5500元。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建设更高水准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文明停车更是彰显我市市民良好文明素养的一个重要窗口。市城管局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按规定停放好自己的爱车,如因违停被市城管局执法队员张贴“电子告知单”,请按照“电子告知单”上提示,携带相关证件到市城管局接受处理。“电子告知单”属公共财物,对于擅自破坏“电子告知单”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为此“买单”。车主发现车子被锁后,千万不要私自撬锁,凡撬锁逃逸的,城管、公安(交警)将联合执法,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