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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与市森林公安局“行刑衔接”成效显著 为宁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 2022-12-21 10:2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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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喻恩来

去年以来,市林业局与市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查处力度,主动参与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为宁乡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1月5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流沙河镇的山林中以修建入户公路、房屋地基、处置险情等名义非法采挖砂石原料对外销售牟利,致使国家矿产资源流失,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市森林公安局随即前往案发现场进行取证。经查,胡某等人购买林地后,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土地使用法规,擅自采挖山砂向外销售牟利,共计非法开采3.5万立方米。5月17日,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将本案已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以来,结合公安机关“昆仑2022”专项行动,市林业局会同市森林公安局开展“打击非法毁林采砂百日行动”,重拳打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成功破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起,涉案价值近千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摧毁相关犯罪团伙3个,重拳打击了不法群众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采砂的嚣张气焰,有效震慑了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和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案件的办理获得公安部表彰。

此外,我市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林草资源管理和保护领域中的协作配合、监督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依照“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磋商前置,司法保障”等原则,扎实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通过对赔偿义务人的索赔,赔偿义务人逐渐认识到了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能积极主动实施修复,并以身说案,在基层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达到了惩戒和宣传教育并存的目的,在当地形成了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氛围。

今年1-11月,市林业局已向市森林公安局移送案件6件,向市人民法院移送强制执行案件1件,向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履责情况报告1份;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林业局移送检察意见书6份,市公安局向市林业局移送案件2件。通过执法监督形成合力,强化了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保护了森林资源,执法能力明显提升。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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