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易哲韬 许源峰 通讯员 唐林) 8月1日,家住大玺门滨江公馆小区的市民黄伏强通过手机短信,收到了7月份的家庭水费清单,其中包含一笔6.25元的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这标志着我市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伴随水费征收的规定开始实施。
日前,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事项的通告》,明确2022年7月1日起,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改为伴随自来水水费征收(随水伴征),由于自来水是先使用后抄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从8月份开始在自来水水费里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伴征仅是征收方式的改变,征收标准不变,居民每月按6.25元/月/户(75元/年/户)随水费伴征。低保户、五保户凭有效证件到沿河南路营业大厅、市民之家中国水务窗口登记,予以免征。对于小区总表、梯间总表、一表多户、一户多表等情况,将按实际用户数征收。空置住户(月用水量数据无变化)予以免征。
市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缴费:在沿河南路营业大厅、市民之家中国水务窗口缴纳;通过“指尖水务”APP支付平台缴纳。如小区物业公司已收取2022年度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将由其物业公司负责将此费用退还给居民业主。
连日来,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采取深入居民点、发放宣传资料、将收费政策送上门等多种措施,同时利用电视、微信等各类载体,不断加大垃圾处理费随水费代征工作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征收的良好社会氛围。据市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伴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城市管理方面积极探索、推陈出新、持续优化的重要举措。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坚决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专项专用”,不仅为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提供经济保障,更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宜居品质、保障民本民生、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