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巡回法庭现场。鲁应龙 摄
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鲁应龙 许源峰 实习生 王荣 通讯员 邹晴) 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以现场庭审的方式断案普法。一锤定音,形成震慑。7月22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大队主动作为、积极推动,一场巡回庭审在历经铺街道历经铺社区广场进行,“被告人周某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是在市自然资源局及时巡查发现,森林公安提前介入,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提供支撑保障,运用法律手段配合地方政府耕地保护,实现部门联动,规范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系整个长沙地区挖塘养鱼破坏耕地案件首次进行现场开庭审判。
“扎实开展‘双零’行动,深入推进占用耕地挖塘养鱼等专项整治,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今年6月25日,市自然资源系统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大会上,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彭海华发出号召。
据悉,自2021年7月12日我市出台《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规范用地行为的十项制度》以来,市自然资源局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巡查和追责问责力度。今年,该局开展了坑塘水面专项整治、违法用地整治和耕地恢复等专项行动。在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工作时,发现周某强于2021年11月开始,未经批准擅自在历经铺街道南太湖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农用地挖塘养鱼等,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被毁。同年12月,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立案调查,随后将案件移送市森林公安局。
一个国徽、一张桌子、一条横幅……组成了一个简单而不失庄严的巡回法庭。因该案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市人民法院研究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进乡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现场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
“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这种接地气的方式,有利于群众增加对耕地保护法律的了解,是非常好的一种法治教育途径,为咱们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无意识违法犯罪行为提个醒,有良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参与巡回审判的市人大代表廖丽娟表示。
经市自然资源测绘院实地测量,被告人周某强破坏的农用地总面积为35636平方米,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9527平方米、林地14509平方米、坑塘水面1600平方米。案件经审理后当庭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某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落实好耕地保护硬措施,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长牙齿”的硬措施——《关于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规范用地行为的十项制度》,2021年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下降92.1%。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2021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同比明显下降。开展挖塘养鱼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我市恢复耕地280.07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42.03亩。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卢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