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范婷 通讯员 宁纪轩) “主任,前两天吴某已和街道签订《息访息诉协议》,其表示将自觉接受纪律处分,以后不再上访了……”周一早上,市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正在接待来访群众,忽然接到白马桥街道纪工委副书记谢建英打来的电话。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那时市纪委监委正开展集中治理重复访越级访、化解多年多层多头等“三多”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吴某是一起“三多”信访积案的举报人。今年4月,白马桥街道凤形社区居民吴某先后向各级纪检、信访部门提交举报材料,反映2010年1月他人冒用其名义领取金塘组水塘补偿款7万余元有关问题。
“补偿款是群众的血汗钱,要深入调阅以前的资料,找村组和涉事人员了解情况,把情况摸清摸透,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了解情况后迅速作出安排。
带着问题,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白马桥街道纪工委查阅相关信息,核实相关情况。原来,2019年6月,白马桥街道在对凤形社区进行财务清理时,发现吴某在2008至2014年任金塘组村民小组长期间,代领组上11万元征地补偿款后,一直滞留在手中未发放给群众,吴某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0月,金塘组村民在核对组级财务时,又发现一张吴某在2010年签字领取组上7万余元水塘补偿款的领据。组上群众多次向街道、社区反映有关问题,要求吴某退还该笔资金。但吴某拒不承认,坚称自己没有在领据上签字,更未领取组上水塘补偿款。为此,吴某也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希望还自己一个清白。
“这一信访问题的主要矛盾在于领据上的签名是否是吴某本人所签,搞清楚了这个事实,真相自然水落石出。”负责该信访件的市纪委监委包案领导表示。随即,市纪委监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领据上的签字进行了笔迹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吴某羞愧难当,当即退还了7万余元水塘补偿款。最终,市纪委监委对吴某作出立案决定,于是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据悉,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委领导班子带案下访机制,通过“一案一领导、一件一方案”包案治理方式,落实落细访前分析研判、访中及时督办、访后跟踪回访,着力解决群众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理信访问题300余件,推动化解矛盾纠纷181起,解决“三多”疑难复杂信访问题15件,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攀升。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