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先强 陈熙) 近日,司法部官网发布《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市司法局东湖塘司法所所长李克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李克,中共党员,现任市司法局东湖塘司法所所长,曾担任统计员、公安助理员、司法助理员等职务,因工作扎实、积极奋进、成绩突出,多次被市人民政府嘉奖,记三等功二次。
以所为家,化解矛盾筑和谐
李克勤政务实、任劳任怨,在扎根基层司法所的26个年头里,无论是白天黑夜还是节假日,经常能看到他在纠纷调解现场,“5+2”“白加黑”是常态。
李克深知群众纠纷无小事,如果处理不当,极易给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因此,他积极思考、不断探索,结合多年调解经验,将“枫桥经验”本土化,形成梳理纠纷争议,讲法理、论事理;纠纷当事人对“理”进行辩护,认情、认理;当事人订协议的“理司法”纠纷调处模式,当地群众也形象地称他为“理(李)司法”。
近10年来,在李克主持下有效化解辖区各类矛盾纠纷1215件,调处成功率99%,其中重特大纠纷42起,疑难复杂纠纷68起,未发生因调解不力导致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如东湖塘镇居民刘小剑的弟弟不幸工亡,在李克的帮助下,顺利拿到赔偿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刘小剑竖起大拇指称赞道:“李克所长业务能力强、工作态度好!”
以人为本,用心管帮促改变
李克深知心理矫治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项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理念的独特矫正手段。通过心理矫治,能更好地完善这类特殊群体的人格,使他们能更好地适应社会。
为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李克边工作边自学,2016年通过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资格考试,并加入了市心理咨询协会,他经常性地邀请协会成员与矫正对象进行座谈,随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对入矫解矫对象进行心理谈话、评估,对入矫解矫对象进行亲属直访,对所在村(社区)群众查访。严格落实管理手段,提高监管力度,对全镇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信息化核查,通过指纹签到、无感人脸签到、集中教育等方式,随时掌握对象的活动轨迹,积极运用“人防”“技防”双管齐下,真正做到监管无死角。
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方面,按照相关政策及与对象谈心谈话的评估报告,根据刑释解矫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教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并协调各方力量,拓宽就业安置渠道。
以身为范,推进法治助发展
多年来,李克一直积极投身农村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了提升自身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群众,财会专业毕业的他,通过自学获得了法学专业的本科文凭,并于2007年通过了湖南省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
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李克都要走进教室、走进屋场面向群众开讲普法专题课,结合平时的网格走访、“屋场夜话”不失时机地开展法治宣讲。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将遵纪守法、公平正义的信念植入群众心中。
同时,李克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利用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平台,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以及特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很好地维护了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义务为群众审查、代写、修改合同、协议书、民事起诉及答辩状等,有效避免群众在民事活动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减少不必要的诉累。他的手机常年保持二十四小时不关机,随时接听群众的法律咨询,他总是不厌其烦解答,早已成为当地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自2018年以来,其所在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已接待来访群众1000余人次,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资料35000份,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件,为镇、村(社区)及部门单位审查合同71件,提出法律建议49条,并全部得到采纳。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