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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法院宁乡经开区巡回法庭 为劳动者领回8万元工资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 2021-06-03 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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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李向 通讯员 邹晴 张品) “我们在这打工了几年,以为几年的活白干了。老板每次说会给钱却没给,没想到法官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问题,真是太感谢了。”5月24日,市人民法院宁乡经开区巡回法庭法官江晓辉陪同拿着委托付款函的杨某与李某来到湖南某贸易公司,在说明来意后,该贸易公司将原本属于某物流公司的运费交到杨某和李某手中,杨某、李某顺利拿回了工资8万元。

据了解,原告杨某和李某2014年和2019年开始分别在该物流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月工资3000元。因资金周转困难,2019年开始,该物流公司便一直拖欠杨某和李某的工资。2020年12月13日,该物流公司与杨某、李某进行结算,共计欠付两人工资16万余元。结算后,尽管杨某和李某多次向公司催要,但都未如愿拿到工资款,无奈下,杨某和李某将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告上了法庭。

江晓辉接到案件后,立马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并着手安排调解。在沟通中,江晓辉了解到该物流公司也是承接其他托运人的物流运单,因托运人未支付运费而导致无力支付杨某和李某的工资。“只要我能收到托运方的运费,我马上就可以向杨某和李某支付工资。”该物流公司负责人表示。

得到其负责人明确的表态后,江晓辉转头便与杨某和李某沟通。“我是不会再相信他了,他每次都是这样说,到最后就是兑不了现。”想到该物流公司多次开出的“空头支票”,杨某很是气愤。

了解到双方的想法后,江晓辉找到了问题的症结,为了顺利、妥善地化解双方纠纷,江晓辉再次找到该物流公司负责人,询问有关托运方欠付运费的详细情况。在了解到该贸易公司欠付该物流公司货款后,江晓辉便建议该物流公司直接出具委托付款函给杨某、李某,用该贸易公司欠付的运费来支付杨某、李某的工资。该物流公司同意了这一解决方案。

江晓辉向杨某、李某征求意见。“别人以为我们是骗子怎么办?”杨某、李某对方案表示认可,但是对方案的执行存在顾虑。

“你们不用担心,如果你们觉得这个方案可以接受的话,就先签署调解协议,然后这个物流公司再向你们出具委托付款函。之后,我再跟这个物流公司负责人陪同你们一起去这家贸易公司。”江晓辉耐心地向杨某和李某解释,并打消了他们的顾虑。

随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物流公司出具委托付款函给杨某和李某,由该贸易公司直接将欠该物流公司的运费分两批支付给原告。调解协议签署后,江晓辉及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当即跟随杨某、李某一起前往该贸易公司,杨某、李某顺利拿到了第一笔工资8万元。

“在调解工作中,我们要沉下身子、耐心聆听,抓住当事人之间的主要矛盾,尽最大努力实现对劳动者权益的最大保护。”江晓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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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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