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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外经营拒不改正罚9000元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 2021-05-14 09: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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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孙新明 通讯员 彭志坚) 近日,一车行因店外经营被法院裁定罚款9000元,成为我市首例因此行为被处最高额罚款的案件,这标志着我市全力推行的“城市管理提标年”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也充分展现了城管依法履职、狠抓城市管理的力度和决心。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构建法治、有序、和谐的文明城市,更好地为市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市城管局从年初开始全力推进“城市管理提标年”工作,聚焦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老大难问题,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敢于较真、勇于担当的品质。坚持从严执法、依法执法,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年7月,市城管局综合执法协调科执法人员接市民投诉,某车行将摩托车长期摆放在店外进行经营,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同时也给行人带来极大不便。接到市民投诉后,城管执法人员先后8次对该车行进行劝导,但店主始终置若罔闻,置之不理。鉴此情形,城管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然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车行负责人仍一意孤行,拒不配合。市城管局依据《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于去年9月对该车行作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车行经多次催告后仍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市城管局依法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市人民法院向车行负责人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告知其再不缴纳罚款将面临法院强制执行,并将承担失信后果。该车行负责人听闻后才如数缴纳罚金9000元,马上对店外经营进行整改并承诺以后不再进行店外经营。

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是城市管理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城市管理提标年”行动,就是要破解执行难的短板,让违法经营者不再“任性”。破解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拒不整改且拒不履行处罚手续的,其个人征信记录将依法上报国家信用平台,通过联合多部门对失信当事人进行惩戒。下一步,市城管局将以此案例为起点,将市容、渣土、燃气、固废等城管执法中处罚不到位的案件,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惩处到位,将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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