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孙新明 张铸英 通讯员 张宏艳) 近日,记者在市城管局采访时获悉,我市一渣土运输企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被市城管局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市城管局渣土办主任蔡洪波介绍,10月10日,该局渣土中队执法人员接市安委员办交办函,在对宁乡某渣土运输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调查中查实:该渣土运输企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仅记录至2020年4月份。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后经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渣土运输企业已按要求整改。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市城管局向渣土运输企业依法送达了《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今日宁乡
编辑:卿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