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对4起拟不起诉案件集中进行公开听证
宁乡市融媒体中心讯(记者 彭小凤 通讯员 杨婷)5月26日,市检察院集中对郑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刘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蒋某某涉嫌盗窃案等4起拟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朱智勇主持,并邀请到湖南省人大代表邹爽英、长沙市人民监督员肖汉兵、宁乡市政协委员杨丽娟以及侦查机关代表等20余名相关人员到场参加。据悉,10天时间内,市检察院连开了2场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意在通过这一形式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充分阐释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让公平正义以公开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现场释法说理
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
“为了让你两汲取教训,安排你们进行为期四天的文明创建执勤工作!”当天,听证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进行。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对4起拟不起诉案件事实审查认定、适用法律等进行了全面阐述,充分听取了郑某某等5名拟被不起诉人及被害人、案件相关当事人、侦查机关代表等意见,同时对拟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3名听证员就案件细节、法律适用、证据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场发问。随即进行集中评议。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四起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在法律范围内应人性司法,做出不起诉决定能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综合审查意见及现场评议结果,并报市检察院检察长钟孝明批准,承办检察官现场对郑某某等5人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
其中,郑某某、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虽作了不起诉处理,但为了让2人能够深刻的汲取教训,市检察院与市交警大队取得联系,安排2 人进行为期四天的文明创建执勤工作,让他们能够在参与文明交通劝导的过程中,感受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同时用自身的教训劝导身边人遵纪守法。
邀请“第三方”监督
让公平正义以公开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在此次事故中,被不起诉人积极参与救援,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利用条件救援伤者很好。今后开车一定要谨慎小心,安全第一。”“危险驾驶在法律中属于犯罪行为,以后希望你能谨遵交通规则,吸取教训,也要告诫身边的亲人朋友谨慎驾驶。”“‘法不可违,财不乱得’这句话送给两个被不起诉人,希望以后遵规守纪,做合法公民。”……当天,受邀参加公开听证会的听证员对案件给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今天受邀来参加公开听证会,感触特别深,这样的听证会体现了检察院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处罚理念,对犯罪嫌疑人也有着一定的教育意义,尤其是对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的当事人作出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执勤决定的做法值得点赞,希望能多举办这类公开听证。也希望他们能珍惜这次机会,重新好好做人,也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引以为鉴。”湖南省人大代表邹爽英参加完市检察院组织的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后说道。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关门”进行的,社会公众很少有人知道不诉程序是如何进行,不利于群众监督。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能让社会各界“零距离”见证司法办案全过程,真正做到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加大案件公开审查力度,努力形成常态化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权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提升检察公信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小凤 杨婷
编辑:喻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