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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违法违规,必将追究到底

来源:宁乡网 作者:尹兵 张宏艳 编辑:喻靖 2020-03-17 11: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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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网讯(通讯员 尹兵 张宏艳)在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狡辩、推诿、抵赖、拒不承认违法行为,试图逃避违法责任的现象,针对这一“顽疾”,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特勤中队副队长彭志坚利用“‘零口供’办案+法院执行”模式破解了这一执法难题。

2018年12月24日市城管局特勤中队彭志坚、尹兵、刘超、李志才在人人乐广场巡查时,发现一当事人在摆设摊点从事手机贴膜业务,当事人发现城管队员以后拔腿就跑。城管队员尹兵、李志才从周边群众中调查了解得知后,当事人名叫邹某某,长期在人人乐广场利用泡沫箱做一工作台进行手机贴膜。在随后的多次巡查中,当事人邹某某采用“你来我收,你走我摆”的办法抗拒执法,逃避法律责任,对于执法人员制作的任何法律文书更是置之不理……

正当城管队员们一筹莫展时,副队长彭志坚及时打气,“有困难不是放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借口,对这种屡劝不止,逃避执法的行为更要加大整治力度,一定要让违法当事人深刻体会法律的威严”!于是副队长彭志坚带领城管队员多次采取蹲点值守,利用手机和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取证;安排刘超、李志才邀请属地社区、某物业工作人员见证执法过程;安排尹兵具体制作并完善相关法律文书。2019年1月14日,彭志坚、尹兵以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名义对当事人邹某某下达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立即改正。但当事人邹某某还是拒不签字,并扬言“我用一个泡沫箱摆个摊,你能把我怎么样”?无奈之下,刘超、李志才立即采取拍照、视频全过程记录进行留置送达……

2019年7月17日,副队长彭志坚和城管队员最后一次催告,当事人邹某某还是不来缴纳罚款。因城管执法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权力,最后将此案移交法院执行。2020年2月9日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力出手,告知邹某某如再不缴纳罚,将会对邹某某纳入失信黑名单,将冻结其相关银行帐户,当事人邹某某此时才认识到自身错误,只好主动缴纳罚款3000元,并履行应缴纳的滞纳金3000元!邹某某自觉写下保证书,不再在人人乐摆摊设点。据了解,这是彭志坚和城管队员办理的第三起申请法院执行案件。

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表示:不要忽视城管执法人员下达的法律文书,任何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将会依法审查并坚决支持执行到位。任何违法行为无论怎么逃避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广大违法违规当事人通过此案件吸取教训。

流动摊贩进行占道经营,一方面破坏了市容市貌;另一方面,一些占道经营户兜售“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由此引发纠纷,对正常的市场管理带来了冲击。还阻碍交通、污染环境,也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文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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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兵 张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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