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讯(通讯员 张宏艳 刘果)焚烧垃圾不仅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还危及人体健康。如有不慎,还可能引起火灾。近年来,随着人们对环保的逐渐重视,焚烧垃圾的情况也逐渐减少。然而,市城管局老粮仓中队在辖区的日常巡查时,焚烧垃圾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2020年2月18日,老粮仓中队执法队员在集镇加油站旁时,发现距该站不到100米处的地方浓烟滚滚。执法队员迅速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发现现场在焚烧垃圾,执法队员立即现场取证,同时上前将火扑灭。通过旁人找到了当事人谭某,谭某对焚烧垃圾一事供认不讳,经现场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焚烧垃圾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立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对焚烧垃圾当事人谭某处以500元罚款,这也是该中队首次对焚烧垃圾行为进行处罚。
今后,中队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管焚烧垃圾行为。针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杂物的行为,市城管局按照“宣传先行、预防为主、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从严从重查处。
来源:宁乡网
作者:张宏艳 刘果
编辑:喻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