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讲过:“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根本大法。”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历史车轮,滚滚向前。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进入到民主政治时代,大多制定有宪法,并以宪法作为指导和引领国家发展的根本大法。正因如此,新中国建国伊始,共和国的最高领导、人民领袖就关注着新中国宪法的制定,并且身体力行。1953年12月底,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总负责人的毛泽东带领一帮工作人员亲赴杭州,专门负责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工作。正是主席倾心关注、高瞻远瞩才能有上面这番经典名言。
今天,习近平总书记把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维护宪法权威。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挥宪法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二O一八年三月十七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面对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面对十三亿全中国人民庄严进行宪法宣誓,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最高国家领导人首次进行宪法宣誓。这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的高度政治自觉,充分体现了国家领袖对宪法的尊重、对人民的尊重,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习近平指出,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习近平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要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习近平强调我国宪法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习近平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强调我国宪法发展历程说明,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习近平指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习近平还指出,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习近平强调,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正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在历史的关键节点,为我国今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明确了规矩和制度,指明了目标和方向。这些规矩和制度本身在现行宪法中都有明确的涵盖和规定。因此,在“12.4国家宪法日”来临前夕,全市上下大力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同时,更应加强对现行宪法的学习、宣传和尊崇,更应浓厚学习、宣传、尊崇宪法的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宪法的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和平台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厂矿、村(社区)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要让全市形成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常态,尤其要让从事公职的人员全面深入掌握宪法,明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道理,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让全社会养成尊崇宪法和法律,依法办一切事的行为习惯。要通过学习掌握宪法强化自身的国家观念,培养自己的宪法理念和法治精神,让全社会都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做出自己应尽的努力和贡献!
(作者系宁乡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罗桂华
编辑:喻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