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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查处非法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典型案件的通报

编辑:陶湘 2019-05-24 09: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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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为进一步防控非洲猪瘟,打赢非洲猪瘟阻击战。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精干力量,重拳岀击,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生猪产品案件。现将相关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件一

2019年3月3日,宁乡市巷子口镇生猪产品经营户阙某某从猪贩子手中购得无检疫证明、无免疫标识生猪7头,随后被群众举报。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依法立案查处,阙某某被处以罚款1146.6元的行政处罚,并将7头生猪进行扑杀作无害化处理,涉及货值金额1.1万余元。

案件二

2019年3月7日,宁乡市青山桥镇人李某从桃江县灰山港镇购得15头生猪在横市镇售卖,被当地群众举报。李某所经营的15头生猪未附有检疫证明、无免疫标识,宁乡市动监所联合横市镇政府将15头生猪扑杀作无害化处理,涉及货值金额3万余元。

案件三

2019年4月1日,宁乡市流沙河镇周某某从广西南宁调运20头生猪进行第二次饲养,被当地群众举报。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依法立案查处,对周某某处以罚款102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非法经营的20生猪扑杀作无害化处理,涉及货值金额1万余元。

案件四

2019年4月11日,宁乡市流沙河镇李某某从广西调运71头生猪回宁乡,后又贩卖至安化县,被安化县动监所查获。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立案查处,对李某某处以罚款5271.75元的行政处罚,该批非法经营的71头生猪被安化县扑杀作无害化处理,涉及货值金额3万余元。

案件五

2019年4月11日,宁乡市坝塘镇生猪运输从业人员周某某受李某某委托,从广西运输生猪至宁乡不凭检疫证明承运,被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查获。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依法立案查处,对周某某处以运输费用一倍的行政处罚,罚款6000元,并将运输车辆纳入“黑名单”管理。

案件六

2019年4月24日,宁乡市灰汤镇的生猪经纪人唐某某从广西非法调运72头生猪回宁乡经营,被灰汤镇官方兽医查获。该批生猪未附有检疫证明、未佩带免疫耳标识,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灰汤镇政府对非法调运的72头生猪进行扑杀作无害化处理,涉及货值金额5.5万余元。

案件七

2019年5月9日,宁乡市花明楼镇养殖户肖某非法从广东省茂名市调运83头生猪回宁乡进行二次饲养,被花明楼镇官方兽医查获。该批生猪未附有检疫证明、未佩带免疫耳标识,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花明楼镇政府对非法调运83头生猪进行扑杀作无害化处理,涉及货值金额6万余元。

案件八

2019年5月19日,长常高速宁乡城郊出口处非洲猪瘟消毒检查站拦截了4车动物产品运输车辆,其中查获2000公斤未经检疫生猪产品,货主为长沙某食品公司。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城郊街道办事处、宁乡市市监局经开区分局、城郊派出所对2000公斤未经检疫生猪产品做无害化处理,涉及货值金额6万余元。

对非法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行为宁乡市动监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奉劝相关从业人员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违法违规调运行为,齐心协力,将非洲猪瘟拒之于宁乡域外,确保一方安宁。

宁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9年5月24日

编辑:陶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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