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孙新明)10月29日15时许,市城管局城郊中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花明北路“幸福里”工地一食堂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个人养殖户收集运输、处置。执法人员经现场查证后,责令该食堂负责人袁某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000元。
据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日下午,城管执法人员唐立军、吴利文等人巡逻至罗宦社区时,发现“幸福里”工地食堂有违规运输、处置餐厨垃圾迹象。执法队员当即找到该食堂负责人袁长平,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经查,该食堂确实将产生的餐厨垃圾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个人收集运输、处置。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袁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长沙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给予当事人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城管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通过报纸、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加大禁止非法处置餐厨垃圾的宣传力度;加强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监管,严查餐厨垃圾的去向。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城区成立7支餐厨垃圾执法中队,专项打击非法收集餐厨垃圾行为。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 孙新明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