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官替当事人捐赠案款 巧调解化纠纷助扶贫

编辑:陶湘 2018-10-22 15:07:18
—分享—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邹晴 苏建然)近日,带着当事人朱某兑现的案款,市人民法院审监庭江晓辉法官等来到大屯营镇周南靳江中学,在相关人员见证下,替案件当事人黄某捐赠了1500元案款给贫困学生卢某。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将被告朱某与原告黄某联系到了一起。因朱某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存有异议,双方迟迟未能达成赔偿协议,黄某遂将朱某诉至法院。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江晓辉进行调解,由于责任认定问题,双方仍僵持不下。后黄某表示, 朱某赔付案款将如数捐赠给贫困群众,朱某欣然赞同。双方很快就赔偿数额等问题达成协议,朱某当场向黄某赔付1500元。

卢某系市人民法院结对帮扶的巷子口镇黄鹤村贫困户,除当事人捐赠的案款外,江晓辉、法院派驻黄鹤村驻村第一书记、法院团委干部向卢某进行了慰问,并送去助学金。

“调解基于当事人自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江晓辉表示。

编辑:陶湘

阅读下一篇

返回宁乡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