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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法院协同作战 联动执行彰显威力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周伟 黄俊峰 编辑:陶湘 2018-06-27 09: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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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周伟 通讯员 黄俊峰)6月5日,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宾县人民法院、宁乡市人民法院三级六家法院的协同联动下,一起困扰法院多时的执行案件终被成功执行。

  原告湖南中宏融资租赁公司与被告崔洪军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由宁乡市人民法院受理。宁乡市人民法院作出了(2018)湘0124民初82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扣押被申请人崔洪军租赁的起重机一台。但是该起重机被案外人实际控制,停放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居仁镇一陵园内。该陵园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周边社情民意复杂。宁乡市人民法院受理后两次前往扣押,均因各种因素干扰,以失败告终,法院执行过程中甚至还遭到了案外人的恐吓、围攻。

  今年5月初,宁乡市人民法院将此案提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向湖南高级人民法院汇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借助执行指挥平台,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请求协助执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案,指定该案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同执行。为确保该案得以顺利执行,三级法院多次会商,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预测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应对预案。

  6月5日7时30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发,与宾县人民法院、宾县公安局干警在宾西法庭汇合后,10余台警车、40余名法警以及宾县公安局20余名民警奔赴了执行现场。因前期准备充足,现场执行顺利,控制执行标的的案外人签收了文书,同意法院执行标的物。停放多时的起重机在技术人员历时3小时的抢修下修复成功,在法院和公安的护送下,顺利运至指定扣押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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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伟 黄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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