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文/图 记者 刘畅)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留住碧水蓝天就是为老百姓谋福祉。禁放、限放的呼声在城乡不断扩大的同时,也获得百姓的点赞。
4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禁燃办获悉,自今年2月5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各乡镇集镇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以来,“禁放”取得阶段性成果。
大势所趋 形成新共识
王安石的一首“爆竹声中一岁除”几乎成了鞭炮的成名曲,递延千年不衰的民俗传承。燃放爆竹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世世代代寄托着人们驱瘟避邪、祈福佑安的美好心愿。而在如今,市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不断提高,对蓝天白云的期盼尤为迫切。禁放、限放是广大市民的呼声,自“禁燃令”实施以来,市民纷纷为之点赞。
负责新康路保洁的环卫师傅告诉记者,往年过年、过节是环卫工最累最忙的一段时间,光烟花爆竹的垃圾就够收拾大半天的,而且烟花爆竹的垃圾特别难清理,遇到刮风天,烟花爆竹碎屑四处乱飞,很难清扫。尤其在人行道和绿化带的爆竹皮非常难清扫,必须用手一点点地抠,碰上还没燃尽的爆竹,还要冒着危险去灭火。“现在禁燃令实施了,这条路上的店铺基本没有放鞭炮的,清扫起来容易多了,也减轻了我们的工作负担。”
“政府实行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的大势所趋。”市民周亚辉认为,时代在进步、发展,政府实行这一规定也是符合绿色、环保、节能的要求,尤其是在城区实行更是大势所趋。
周亚辉是一名教师,提起烟花爆竹,他深有感触:“往年在春节时,发现城区和农村到处都在燃放烟花爆竹,烟雾缭绕,影响行车视线,很不安全,不仅存在引发交通事故和火灾等隐患,还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们的健康。如果不对烟花爆竹的燃放做出适当的管理,这将会是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
“我们大宁乡发展越来越好,大家有义务爱护家园。燃放烟花爆竹太扰民,这个习俗要改。”“善待环境就是善待自己,爱护蓝天从你我做起。”“禁止燃放大快人心,同时也能提升城市形象。”“远离危险,保护环境,支持禁放烟花爆竹。”对于此举,广大市民纷纷表示将以实际行动支持禁放,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查处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和人员。
宣传倡导 守护宁乡蓝
“本人郑重承诺,带头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自2月5日全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纷纷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承诺书》签下名字,表示将自觉带头执行“禁燃限放”规定,并教育、引导亲友和周围群众,一同助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共同守护宁乡蓝,过低碳环保节约的生活。
为了确保蓝天保卫战取得最终胜利,全市各单位、乡镇(街道)把做好禁燃禁放工作当头等大事,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相关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加强重点区域防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接受禁燃限放相关工作。针对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开展了有针对性的精准宣传,据统计,全市共计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张贴《通告》10万余份,上门签订承诺书5万余份,以鲜花开展换鞭炮活动1700余次,各乡镇(街道)共安排480台次流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禁燃重点区域摆放广告宣传牌400多块,利用市区重要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2950余条,受惠宣传群众高达10万余人。进一步规范了禁限放区域内的合法销售网点,确保合法销售网点只减不增。对重点地段、重点山头、陵园、墓地进行专人值守,对进入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不得将烟花鞭炮带入重点区域,对发现有燃放烟花行为的居民,进行劝阻。同时,还加大巡查力度,实现重点节假日不间断巡查。
同呼吸,共命运。经营多年鞭炮零售摊位的李喜华告诉记者,这几年烟花鞭炮的销售量明显下降,去年鞭炮市场更加清淡,而今年审批销售网点的手续控制得更严格了。看到电视、报纸上关于禁放限放的报道和倡议,他决定不再干了,从自身做起,从源头杜绝,为保护我们的蓝天做出点贡献。
重拳出击 强化执法严
开展蓝天保卫战,禁燃限放烟花爆竹不止要喊响口号,更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进行铁腕整治。在“禁燃令”实施以来,我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执法110余次,出动人员近3000人次,检查门店1200余家,收缴货物近4000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300余起,多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罚,真正做到了保卫蓝天,落实最严“禁燃令”。
4月11日11时许,巷子口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一辆烟花爆竹车辆,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遂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和人员带回调查。经查,烟花爆竹经营者肖某福在明知肖某明未取得运输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要求肖某明驾驶货车将11桶烟花从沙田乡运至巷子口镇,后被公安机关查处。肖某福、肖某明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4月11日,王某在双凫铺镇合轩村自已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0余件被公安机关查获,因“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4月21日11时许,历经铺街道金南社区某五金店门口,毛某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毛某庆被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并接受教育。
为了广泛发动市民的力量,市公安局除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进行处罚外,还对支持禁燃限放、举报违规燃放行为的热心群众进行奖励。举报人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提供证据(如视频、照片、证人证言等),经查证属实的,每起案件奖励举报人300元(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如今,通过广泛发动,引导宣传,铁腕整治,越来越多的市民积极参与到禁燃限放,保护生态环境中来,空气质量有了明显改善。记者从市蓝天办获悉,截止4月12日,全市空气优良天数共88天,优良率87.1%,较上年同期优良天增加6天,优良率提升6.7%。PM10 平均浓度为76,较上年降低10.6%,PM2.5浓度48,较上年降低11.1%。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文/图 刘畅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