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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新材料公司违法堆放原材料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孙新明 彭大川 编辑:陶湘 2018-03-27 1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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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孙新明 通讯员 彭大川)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该局在开展蓝天保卫战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对位于城郊街道金星社区的湖南宁乡南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部分原材料临时堆放在停车坪,未进行封闭和围挡,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随即,环保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现场负责人李立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和现场监察记录,并确认签字。该局现场取证后对其立案查处,依法对该单位罚款1.5万元。

  市环保局法规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 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南方新材料部分原材料临时堆放在停车坪,未进行封闭和围挡,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因该单位原材料堆放库房已满,部分原材料临时性堆放于厂内停车坪内。违法情节较轻,对该单位给予1.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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