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龚再蓉 通讯员 胡赞 宁子漪)昨日,记者从沩管会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于近日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经国务院同意,《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获得批准。
沩山风景名胜区于2012年10月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即启动《总体规划》制定工作。2013年,《总体规划》送审稿编制完成,并逐级上报送审,于2014年上报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多次评审、修改,召开部际联席会确定之后,上报国务院审定批准。今年12月15日,就《总体规划》获批事项,住房城乡建设部函复湖南省人民政府。《总体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两大部分,其中规划文本又分为规划总则、保护规划、游赏规划、设施规划、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相关规划协调、近期规划实施、附表等部分,是指导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风景名胜区内的一切保护、利用和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总体规划》的获批,标志着沩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管理和发展进入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将为景区资源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旅游发展等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函复指出,沩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190.12平方公里,核心景区面积为55.72平方公里,自规划批准之日起1年内,应完成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范围的标界立桩,建立健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函复要求,沩山风景名胜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地质地貌、文物古迹、自然水体、野生动植物等景观和生态资源,特别要加强对炭河里遗址、密印寺、沩山峡谷等重要景观资源的保护管理,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沩山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83000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166000人次以内。
函复要求,沩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要维护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严禁破坏地貌、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要强化湿地保护恢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影响景观环境的建筑设施,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要尽快完善环境卫生、污水处理、防灾减灾等保护性基础设施。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要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做好规划设计,做到建筑风格与景区环境相协调。要做好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衔接,控制居住区规模,优化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布局、城乡建设、居民生产生活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加强景区旅游市场整治,引导景区居民有序从事旅游服务。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龚再蓉 胡赞 宁子漪
编辑:陶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