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教市民辨别真假烟。(资料图片)
宁乡网—今日宁乡讯(记者 彭凤)“搭帮消委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做工作,为我们挽回了1.8万元的损失。”9月5日,市民周女士十分高兴,因为购买自制蛋糕,食用后身体不适,通过县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消委”)的调解,最终获赔18000元补偿。像周女士这样通过县消委协调,消费维权成功的市民不在少数。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委会长姜小鹏告诉记者,截至8月31日,县消委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645件,办结645件,办结率100%,达成调解603起,无效投诉40件,2起由县消委向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向人民法院起诉胜诉获赔20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8万余元。与此同时,在县消委多措并举,加大保护消费者权益力度的背景下,消费投诉举报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4.7%。
便民式维权 8个月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48万元
8月8日,市民周女士在县城春城万象广场某蛋糕店购买一自制蛋糕自行拿回家中,当天晚上8时许在家聚会食用时,三个小孩在食用两个小时后,均出现呕吐、头痛、发烧等不同程度的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县人民医院和省儿童医院救治,于8月21日治愈出院,共花费用15000元。事发后第二天,周女士与该蛋糕店协商,但意见未能达成一致。县消委在接到周女士投诉后,立即会同玉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该蛋糕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和相关调查工作,并在小孩康复出院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
姜小鹏告诉记者,当时,通过检查加工作业间及其营业场所,原材料进货台账记录及索证索票单据,并未发现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店方认为,周女士蛋糕并未在其店内当场食用,而是自行制作后拿回家食用,其中运输、存储等各个环节均可能出现安全隐患,并由相关机构出具了“不明原因中毒”的认定报告,故不愿意赔偿。
经过县消委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终于达成一致,因为周女士一直以来是该店的忠实客户,且在不能完全排除店方无责的情况下,损害已经发生,店方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周女士人民币18000元。双方对此结果均满意,并对县消委、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的敬业的工作态度表示了极大的赞许。
市民周女士通过县消委维权成功仅是一个缩影。据了解,今年以来,县消委为更好的帮助消费者维权,不断完善机构设置,健全维权网络,通过深入调研,完善基层消费维权站点设置,优质高效处理消费投诉。截至8月31日,已办结各类消费投诉举报645件,办结率高达100%,为消费者晚会经济损失达148万元。
针对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取证难、成本高、法律法规运用能力较弱而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特聘请2名常年法律顾问。目前,已为县消委提供法律咨询12次,支持消费者起诉2起。
为了提升市民消费维权意识,县消委还在主要交通要道、县城城区和各旅游景点显要位置设置消费维权大型公益广告牌16块。各超市商场、经营门店张贴12315消费维权公示牌3万块,并利用媒体开设专栏报道。同时,开展消费维权“小手拉大手”、“保健食品消费防欺诈宣传社区行”为主题的护老公益宣传、3·15大型宣传咨询等活动,举行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销毁伪劣食品、农资、建材等商品30吨,增强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消费维权的意识。
多措并举保权益 消费投诉举报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4.7%
维护消费者权益只依靠事后“扎篱笆”是不够的,要想标本兼治,必须加强源头管控。近年来,县消委创新方法,推行了系列措施,取得实在成效,消费投诉举报率较去年同期下降24.7%。
“通过先行赔付的实行,大多数商户自律意识强了,服务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半年前,县消委创新推行了先行赔付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刘少奇故里是我县第一家施行先行赔付制度的景区。刘少奇故里管理局保卫部副部长洪军告诉记者,景区投诉站与景区内200余户经营业主签订了《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协议书》,议约定经营业主自愿向投诉站上交1000元作为消费争议先行赔付保证金。当景区内有消费争议发生时,直接由投诉站明晰责任,对游客的损失进行确认和先行赔付,投诉站在保证金内出资直接赔偿给消费者,避免游客因等候调处而增加额外负担。事后,消委和市监部门再依法向当事经营者追偿,追偿的资金转入专用账户滚动使用。据统计,刘少奇故里花明楼景区消费者投诉案例明显减少,由以往的每年40余次投诉下降到了10余次,很好的树立了文明旅游景区形象。
像少奇故里这样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制度的还有灰汤温泉等6个景区。目前,共有252家经营户加入了先行赔付行列,通过先行赔付机制调处纠纷26件,先行赔付金额4.2万元。
姜小鹏告诉记者,为了更好的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由消委牵头,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全县各大商场、超市和电信、电力、烟草、水务、盐业等公用企业以及部分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召开消费维权约谈会,通报消费投诉情况和对相关企业的处罚情况,从而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服务行业进行消费评议,既促进了公用服务行业自律,又极大提高了消费者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姜小鹏介绍,今年以来,县消委牵头,市监、发改等职能部门参加,制定了评议方案和评分细则,通过消费问卷调查、组织实地考察、征求有关部门和消费者意见、组织联合评议等方式,对移动、联通、电信、网通等通讯服务行业在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广告宣传、诚信服务、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并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形成书面报告,集中向被评议单位进行反馈,发出整改建议书和预警通知书,实行跟踪监督,取得了良好成效。
来源:今日宁乡
作者:彭凤
编辑:陶湘